幸福空間使用規範公告

  • 2019-12-02
 
 幸福空間使用規範如下,請遵循規範使用及維護。

一、對象:臺北醫學大學教職員工

二、開放時間:上班日早上8:30至下午6:00

三、使用方式:教職員工證刷卡取用飲品及輕食

四、注意事項:

(1)請勿將教職員工證借予學生、研究助理及他人使用。

(2)為維護同仁權益,請適度取用飲品、輕食,並請勿攜出幸福空間。

(3)請勿長時間占用開會、活動或大聲喧嘩。

(4)請大家共同維護環境整潔,離開時將桌椅歸位。

感謝各位長官、同仁配合

如果有任何問題請洽總務處事務組